体育场(馆)场地灯设计要求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08-04-23

1、概述

体育建筑是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特别是新建的体育建筑都是具有新时代特色、高标准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场馆本身除满足各种规格、等级的体育比赛要求外,往往还满足多功能应用的要求,比如说举行大型集会、文艺演出或展览等。但其根本性质还是为体育比赛服务的体育建筑。

为满足体育赛事需要的场地灯光建设,在整个体育场馆的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座体育场馆不管能容纳多少观众、也不论建筑物的外观如何壮观、如何漂亮,其实质是要为比赛的运动员提供一个标准、公平的竞赛舞台;为现场观众提供良好地观看比赛的条件;更重要的是随着体育比赛商业化的推进,还要为数以万计的非现场观众提供比赛的现场画面,也就是说场馆还要为电视的现场直播提供必要条件。而场地的灯光建设一定要满足上述种种要求,才能使体育场馆的建设符合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在体育场馆灯光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场地灯光工程建设的成功,首先需要有满足比赛要求的灯光设计,其次需要有满足设计要求的灯光设备,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灯光控制系统,再加上合格的施工和严格的工程验收。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体育建筑专用的标准和规范,这一点正是我国场馆灯光工程建设中所欠缺的。目前,唯一专门针对体育场馆灯光的国家行业标准,是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实施的《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标准号为TY/T1002.1-2005。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体育建筑(如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和跳水馆等)来说,专用的灯光照明标准还处于空白,因而该类体育建筑的灯光建设更需要有一个好的设计依据,需要有一个能满足相应比赛要求的设计。

在场馆灯光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通过精确的计算、科学的灯位设计来体现场馆灯光配置的先进性、适用性及经济性,使场馆的整体功能和效果更加和谐与完美。

2、场地灯光设计标准
在场馆的场地灯光设计过程中,在明确所设计场馆的功能定位、比赛等级和场馆的等级以后,应提出明确的设计技术指标,以指导场地灯光的设计,同时设计人员还需更进一步了解各项不同比赛项目的特点从而合理安排灯位;另外还需考虑电视转播主机位的布置,以使灯光的设计能和电视转播相互协调。

2.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

2.1.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度要求

目前,设计依据是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最新的标准《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其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2.1.2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明质量要求

建议除非有特殊要求的体育场(比如说奥运会比赛场地,由于奥林匹克电视转播公司每次对电视转播的要求不一样,场地灯光的技术指标在不断变化而且要求也更高),国内建设的其他体育场可以按上述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而照明的质量要求和灯位的布置可按表2的要求进行。

2.1.3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灯位布置要求

(1)四塔布置。按CIE No57规定,灯塔的位置宜设在比赛场地对角线的延长线附近。塔身高度应使最低一排泛光灯与场地中心的连线同场地平面的夹角在25°以上。从足球场边线中心处向外偏移5°,限制对移向门线的运动员产生的眩光。在球门中心点向外偏移15°,以限制开角球时对球门区运动员产生的眩光。

最低一排泛光灯和场角的连线同场角到塔基水平连线之间的夹角应≤70°,灯具安装前倾15°,避免上排灯被下排灯遮挡和造成光损失。照明灯塔四角灯位布置如后图所示。

图中边线外5°和底线外15°是最小值,灯塔只能布置在图中灰色区域内。为了球场的照度均匀,四个灯塔各负责照亮1/4的球场。

    灯塔高度计算公式:h

9 7 3 1 2 4 8 :